本来男丁到了一定岁数,且家里男丁有两个以上才会被征兵,而且以前征兵都是五年或者十年一次,可这一年边关打仗吃紧,将男丁的征兵年岁降了标准,且这次还是强制性的,上了战场就和死没什么区别,丛父贪生怕死自然是不肯去的,家里的大毛眼看就能当顶梁柱了,男娃子养什么大容易么,丛父实在舍不得,衡量来衡量去的,就将目光落在了小毛的身上。</p>

小毛比大毛小两岁,两个站在一处,也看不出个什么大小区别,反正是要舍个儿子,舍大还不如舍小呢。</p>

明歌哪里能不知道丛父的心思,她让几个小鬼出去,这才对丛父道,“我去吧!”</p>

丛父一瞪眼,“胡说个什么,你是个女娃子,要是被军中管事发现了,咱家可是会被砍头的!”</p>

“要不你去,要不我去,大毛小毛都还小,他们去了就是送死……”</p>

“老子去了不是送死吗!”这话说的,好似自己的命不是命一样,这个丫头越来越没大没小的,平日里也就罢了,今天这话实在戳的丛父心口疼,他脱了鞋朝明歌扔去,“老子是你爹,是一家之主,老子去了这个家咋办!”</p>

明歌一脸嫌弃的躲开他那臭鞋,“那就我去。”</p>

这一次丛父倒是没再说话,要是舍了个女儿能保住儿子,也很划算,王家到时候来要人,大不了把莺歌给了去,战场上刀剑无眼,说不定还没人知道明歌的女儿家身份,明歌就死翘翘了呢。</p>

这事其实也可行,前朝不就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的事迹么!</p>

明歌替了二毛上战场,宿主的那点子心愿又能完成一件了,宿主这身体晒的黑,虽然五官端正清秀,可架不住如今这个看脸的世界,她那额头那块疤就是个丑人的代表。</p>

基本不用乔装打扮,肉包子这会儿还没鼓起来,穿个男装,再把头发那么一扎,还真看不出来她是个女儿家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