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来官场行贿,只有官小的给官大的行贿,无权的给有权的行贿,沈溪已经官至正三品,王弘若要诬赖沈溪,必须得合情合理,那就是一口咬定沈溪是给福建左、右布政使行贿,因为整个布政使司中,只有左右布政使的官品是正二品,比沈溪高,其余的官都没沈溪大。</p>

但王弘不敢随便乱咬,因为事后追究,朝廷难免会问,为何沈溪不给别人行贿,要给左布政使或者右布政使行贿?</p>

难道受贿之人本身就是**?</p>

就算朝廷不追究,王弘随便说个人,那沈溪也会知道是谁加以针对,之后可能就会加以报复。</p>

可若是不攀咬,那沈溪行贿的罪名就不成立!</p>

总不能说,沈溪是对布政使司全体成员行贿,沈溪可不是民,是官,当官的没谁这么傻,把礼物直接送给整个衙门的官员。要说沈溪这个上官给整个布政使司的人行贿,还不如说沈溪是在花钱犒劳布政使司的人,没过反倒有功了。</p>

王弘一咬牙,道:“沈大人欲行贿之人,正是我王某人!”</p>

王弘也是拼了,上面交待的差事,怎么都要完成,不管逻辑上通不通,现在一定要找到受贿的人,说官大的怕招惹是非,干脆就说自己。</p>

沈溪用鄙夷的目光望着王弘,道:“王……都事是吧?你官居几品,在衙门中办的是何差事,本官乃是钦命的右副都御史,堂堂的御史台大员,为何到福州之后,要对你行贿?”</p>

“谁知沈大人心中安的是什么心,但沈大人欲行贿之人确实是我王某人,费御史,尽管照实上奏便是!”</p>

王弘这会儿已经气急败坏了。</p>

一个老儒生,有点急才,但却不堪大用,儒家的思想没教给这些书呆子严谨的思维逻辑能力。</p>

沈溪无奈摇头:“王都事,你之前问本官,为何没有立时把财礼退还给都指挥使司衙门的人,那敢问一句,你之前为何未直接退还本官呢?”</p>

王弘这会儿舌头已经有些发僵,辩解道:“本官要找到证据,告沈大人行贿之罪。”</p>

沈溪轻叹:“王都事果然思维敏捷,还是位刚正不阿的大臣。可惜王都事忘了一件事,都指挥使司衙门为本官送的是官银,上面……还有你们福建承宣布政使司的火印呢!”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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