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的绅士,只是白天文明无精神,晚上精神不文明。看他那雄赳赳气昂昂的派头,大概就晓得。

李和有目的地审视着身边的景色,他突然意识到这一切只是他脚下的蚂蚁、裤腿上的尘埃,一巴掌就拭去。

三个人找了一家夜摊,点了一大堆的海鲜烧烤,一边吃一边喝。

喝完酒回程的时候,将近一间珠宝店的时候,李和狠狠的踹了一下珠宝店的门。

有一个四十多岁左右的西装男人,听见动静,从对面的夜摊子跑过来,继而又是四五个人跟过来。

“抱歉!”丁世平把要往李和身边过去的男人拦住,“喝多了。”

“痴线!有病咪睇兽医啦!”西装男对着李和啐了一口。

刚准备回咽唾沫,却是被丁世平一脚跺在地上!

“嘴巴干净点!”

跟在身后的四个人,要对丁世平扑,却是看到扎在脚面前水泥地半寸厚的飞刀,再也不敢上前。

“滚蛋!”张兵发威。

“走着瞧!”先被踹到地的西装男,看着闪闪发光的飞刀,只敢放狠话。

“老子是有文化的流氓!谁怕谁!来啊!搞啊!”李和看着对方不顺眼。

“走!”西装男不敢再上前,带着身后的四个人,继续回到烧烤摊子坐下,而不敢走远,珠宝店是他们罩着的。

丁世平本来要随着李和摇摇晃晃,但是在大老远,尖利的警笛声破空而起。

丁世平和张兵两个人想也不想,不需要互相招呼和使眼色,抬着李和,便飞也似的跑着,一直穿过五道马路,五个巷口。

这才给他们喘气的机会。

“草!你们作死啊!”李和手里的啤酒至始至终也没肯放下。又猛灌一口酒道,“人要脸,树要皮!你们让我在小混混面前丢人!”

“你不好再喝,回去睡觉。”丁世平一直很清醒。

李和没再吭声。

丁世平在旁边找了一间宾馆,给他安排好睡觉,留着张兵守在宾馆,而他回去继续守在医院的门口。